• 南京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遇尴尬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3:46: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maimai)
  • 本是为市民个人融资消费的消费贷款却成了小老板们的流动资金。消费贷款在江苏遭遇尴尬。据了解,消费贷款在江苏已整整存在1年,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是惟一在该省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该行的有关人士介绍说,他们从开办这项业务以来,1年的时间里已办理了300多笔业务,一共贷出去4000多万元,但统计表明,95%的贷款都落入了个体私营业主的腰包。

    这位人士说,本来开展这项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给市民提供在买车、装修、旅游或医疗等方面消费时急需的资金,却没想到让那些小老板们“钻”了空子,但他们在贷款时的手续齐全,符合规定,也没有理由不贷给他们。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尴不尬的境况呢?据工行的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贷款是用现金贷给个人,一人最多可贷5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抵押物为两证齐全的商品房,而且消费贷款还规定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抵押商品房评估价格的6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想贷款50万元的话,他必须用价值90万元的房产来作抵押,这对工薪阶层的市民来说无疑又是“天上的月亮”。

    而财大气粗的小老板就因此讨了巧,他可以轻轻松松地抵押自己的房子而贷得几十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进而扩大再生产。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老百姓抱怨银行贷款门槛太高,银行也有自己的苦衷,这家银行的有关人士说,银行毕竟是商业企业,它也要追求经济利益,消费贷款的出发点是为市民解燃眉之急的,可银行也要考虑贷出去的风险问题,所以在制定政策上要充分保证贷款人有能力偿还借贷资金。

    对于消费贷款在江苏的遭遇,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金融专家指出,如果一项本着良好愿望的政策因推广面太小或变了味道,也就失去了政策本身的意义与价值,许多银行都存在信贷制度倾向于“优势群体”,而工薪阶层只能望而却步的问题,他认为银行在制定政策时应考虑最广大市民的实际情况,而不要把抵押金制定得脱离了市民的实际,这样只能曲高和寡。

    另外,存在这种尴尬局面与市民的贷款消费心理有关,绝大多数市民都还存在着这样的观念:“借钱去花的人根本不是过日子的”。像消费贷款这种业务,市民抵押十几万元的房产,贷上七八万元是完全有能力的,社会多方需要引导市民的信贷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