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当的特点与功能融资性单一性商业性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6:08: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ddeeggw)
  •   第一节 典当的主要特点

      典当的主要特点是指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质特征。具体包括以下一些:

      一、融资性

      这是典当首要的特点,即典当的功能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是一种融资手段。当户可以采用典当方式,以借贷为基础,以质押为条件,将当物移转典当机构占有,从而换取当金,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

      二、单一性

      这是典当最重要的特点,即典当的专有性或排他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作为一种特殊质押,在实践中只担保货币之债,不担保实物之债。典当机构与当户之间形成典当这种特殊的质押担保关系,目的在于制约典当双方之间以金钱为标的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其他。

      三、商业性

      这是典当十分显著的特点,即典当的经营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的经营主体--典当机构,作为反复运用典当方式的独立的企业,营利必然且应当成为它所追求的目标。与此同时,典当过程中典当机构在对收当物鉴定、评估、作价、保管、保险和对死当物变价、处分等诸多环节上,亦包含着明显的商业内容。

      四、小额性

      这是典当区别于其他金融借贷行为的特点,即典当放款方面的业务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机构向当户发放当金的数额往往较小,通常大大小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

      五、短期性

      这是典当区别于其他金融借贷行为的特点,即典当时间方面的业务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机构向当户发放当金的期限往往较短,通常大大短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

      六、高利性

      这是典当区别于其他金融借贷行为的特点,即典当收益方面的业务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机构向当户发放当金的费率往往较高,通常大大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七、安全性

      这是典当区别于其他金融借贷行为的特点,即典当风险方面的业务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机构向当户发放当金的风险往往较低,通常大大低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八、便捷性

      这是典当十分突出的特点,即典当一个重要的行业特点。它表现为典当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在融资过程中具有许多服务上的优势。

      九、不等价性

      这是典当最有争议和最遭人非议的特点,即典当另一个重要的行业性特点。它表现为典当机构在向当户发放当金时,通常都要按照一定的折当比率确定当价,即使当金的实际数额低于当物的实际价值。

      以上是典当的一些主要特点,而其中的额小、期短、利高、安全和便捷这五项特点,又是典当古往今来最具代表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特点。

      尤其是典当的小额性、短期性和高利性,不仅是其作为特殊融资方式的经济特征,而且还往往是其法律特征。

      其一,关于小额性。

      在经济属性上,典当行以从事动产质押借贷为主,其日常收当的担保物品的价值普遍偏低。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财产结构逐渐发生变化,但用于典当的高值动产依然比较缺乏,这就决定了典当行对外发放贷款的数额,主要会因当物本身价值不高而受到制约,必定呈现出普遍额度较小的特征。

      首先,从语言文字方面看,典当就与低值当物有关,是普通动产质押借贷的一种融资方式。如英文"Pawn"(典当)一词最早分别来源十法语中的"Pan",意为"长筒裙";和拉丁语中的"Pannum",意为"衣服"。这表明,典当与服装作押换钱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和密切的关系,早期人们主要是以服装担保向典当行借贷。据美国19世纪的几项调查报告称,1828年,纽约市的典当行全年发生的典当交易为14.989万笔,其中一半以上的当物是服装,另有不足1/4的当物为手表、首饰和珠宝。1892年,明尼阿波利斯市58%的当物是手表,服装和日用商品大量减少只占14%,但即便如此,该市典当行全年的平均放款额也仅为3-6美元。

      其次,从当代典当实践方面看,典当放款的小额性亦十分突出。如美国印第安那州1990年每笔当金数额发放情况为:49美元以下的占76.2%,50~100美元的占16.6%,100美元以上的占7.2%。另据美国百年典当老店--纽约节俭贷款社的统计,该典当行1991年共发放质押贷款5.6万笔,总金额1521.3万美元,平均每笔当金为270美元左右,约合人民币2200元。在英国,目前尽管当物五花八门,如钻石、珠宝、银器、古董、乐器和汽车等应有尽有,但只有相对意义上的高值标的,故典当行的小额贷款性质仍无法改变。如英国排名第二的阿尔比马尔·邦德典当公司,1998年向当户发放的当金数额每笔平均仅在65-67美元之间,约合人民币900元。

      在法律属性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典当立法,规定典当行必须遵守的当金上限,着重突出典当行的小额金融借贷特色,这使典当行质押贷款的小额性质打上了法律的烙印,成为在典当交易过程中不得任意突破的法定数额。

      据统计,美国典当行发放的当金数额每笔平均为70~100美元,但低的仅为20美元,而高的则可达数干美元或更多。然而,由于各州的典当法律不同,故各州典当行的典当金额上限颇有差异。南卡罗来纳州的典当金额上限最低,该州《典当法》第40章第5条第3款规定:"任何典当行都不得发放2000美元以上的当金。"即典当行只能向当户贷出低于2000美元的款项。《佛罗里达州典当法》则规定:典当行发放当金的上限为5000美元,较之南卡罗来纳州要高一些,但同样未超出小额借贷的范畴。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1996年最新修正的《典当商法》规定:"典当金额的上限为50加元。"然而近年来该州亦逐步放宽限制,实际上允许一些典当行在典当交易中,将当金上限提高到1万加元。

      斯里兰卡早在1942年就出台了《典当商法令》,对典当业的运作依法加以规范。1961年,该国又颁布施行了《1961年人民银行法》,授权银行可以从事典当业务。其中规定,每笔典当交易中向当户提供的质押贷款上限为25万卢比,约合6900美元。这比东南亚一些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的当金上限高出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