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套房认定标准亟待统一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22:1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倒萨)
  • 在4月15日国十条新政出台前,北京对于二套房认定标准一直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的认贷标准;后来的新政规定:“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认房不认贷”。近日,楼市中又在传,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已从“认贷”转变为“认房又认贷”。对此,笔者咨询了多位业内专家,大家都指出,所谓认房又认贷,应该是指在房产权属系统无记录的情况下,银行再根据自身的征信系统查询,以防止因为历史数据缺失而给投资炒房者提供漏洞。但是,毕竟银行和权属部门、民政部门是两个系统,如果没有银监会和北京市联手出台二套房的确认规则,统一标准,严格信贷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作用将大打折扣。

    不光究竟认房还是认贷,各大银行的口径并不完全相同,而且就连在贷款执行起点上,目前市场上也存在四种方式。凯盛经略的客服人员张小姐告诉笔者,在贷款的执行起点上,一共存在以网签时间为准、以面签时间为准、以批贷时间为准和以放款时间为准四种方式。也就是说,即使有的购房人已经在银行完成了首套贷款的面签,可若此时二套房认定的细则出台,他的状况被视做二套,那么,在部分以批贷时间为准和以放款时间为准的银行,他仍将面临被提为二套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