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科学制订贷款期限 避免提前还贷损失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23:4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ghjkl123)
  •   一些地方的商业银行打出了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要收取违约金的公示,这意味着提前还贷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收费已经降临到部分借贷人的头上。面对提前还贷收费,借款人该怎样应对呢?

      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是正确预计家庭收益,科学制订贷款期限和借款金额,不要把还贷期限拉得太长。按照商业银行的一般规定,借款人需要把固定收入的50%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金,当前多数人收入还比较低,借款人为了给还贷有一个较为宽裕的时间,往往只把个人工资部分作为固定收入的来源,其他诸如个人积累的股票、债券、证券、保险等方面的收益并未计算在内,而是作为今后预防还贷不足的补充,也就是保障生活和补充还贷的预备队。但由于计算固定收入不足,在决定借贷期限上就会自然延长。从目前提前还贷的群体来看,多数都是因为实际收入增加和积累增多而导致提前还贷的。

      比如,借款人张先生,花了50万元购置了一套住房,在把可用金融资产30万元作为首付款后,又向一家银行借贷20万元,根据他和妻子当时的工资收入水平,借贷合同期限定为10年,但借贷不到5年,夫妇俩的收入水平年年上涨,再加上原来购买的高息企业债券到期、股票分红等,家庭的积累越来越多,今年3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提高贷款利率后,他就把全部可用金融资产融通变现,一次性归还了剩余的银行贷款。如果实行违约还款收费的话,就要付给银行一笔不小的违约金。

      避免出现违约罚款,借款人还要正确运用合同权益,力争为提前还款预留空间。每一个购房人向银行借款,都要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是法律文书,也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一些基本事项和重要内容都会在合同中体现。如果在收入预期不好把握的情况下,借款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先向银行提出,或在合同中加以备注,这为今后提前还贷提供法律依据。如果银行不同意这样签订合同,还可以进一步协商,附加诸如提前多少时间申请还贷的条款,这为银行有计划、有目地配置使用资金提供充足的时间,体现借贷双方公平、合理、互利、高效的原则。因此,在互惠互利的情况下,银行也比较容易接受借贷人的合理要求,达到双赢的目的。

      借贷人在选择银行时,还可以依据金融同业目前个贷业务激烈竞争的有利形势,货比三家,选择不收费的银行。目前大多数银行对提前还贷尚未收取违约金,全面实行违约收费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使一些大银行全面推广,还会有一些地方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了同业竞争的需要,会采取不收违约金的方式来提升竞争力。

      其实,提前还贷不是大部分借款人的愿望,而且也并非唯一的选择。有关银行专家认为,市民在选择贷款期限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资金运作和后续资金来源,否则提前还贷多支付不少利息,吃亏的只能是客户自己。消费和住房贷款是一项长期行为,难免在中途发生意外情况。贷款期限原则上以短一点为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利息损失。因为贷款期限越长,先期支付的利息就越多,借款人损失的利息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