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域农行票据业务发展问题浅析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21:0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agaguing)
  •   农业银行作为服务于“三农”的主要国有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必将成为县域农业银行的重要创利发展点,尤其是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县域农业银行。在当今的经济市场发展中,票据作为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不仅是经济行为人安全、高效地转移资金的载体,也是货币市场中主要的金融产品之一,票据再贴现还是央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票据市场在资金配置、流动性管理、风险分散、货币政策传导以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企业资金周转,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据笔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农业银行县域单位商业票据发展并不乐观,目前商业承兑票据及其贴现业务仍处于萌芽发展状态,从而极大地制约了票据融资业务的拓展。

      一、对当前票据业务发展存在问题情况分析

      县域农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的质量如何,以及发展的前景与环境对它的影响,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去探讨:

      一是票据经营发展环境问题分析。据了解,目前县域农业银行没有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所有的中间业务管理制度全部严格按照省级以上行(或央行上级行)的制度执行并开展中间业务。依据规定和上级行的业务收费执行标准,如收费标准,县域农业银行的银票承兑手续费执行是上级行核对的是万分之五。同时,对银票承兑业务采用的是贷审部门分离的机制(低风险业务除外),基本上对票据业务能实现有效制约,除低风险业务不涉及客户准入的问题,其他客户必须是优良客户才能办理银票业务。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文件规定,县域农业银行的银票业务均纳入了统一授信管理,对于除保证金担保的部分以外的信用都采用了担保方式,降低了风险,保全了农业银行的即得利益。诚然,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对金融部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县域农业银行自身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调查,目前县域农业银行经营中主要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熟悉票据业务的人员较为缺乏。由于商业汇票业务程序复杂,环节繁多,而此类业务在基层营业单位很少发生,有时几个月都没有发生办理一笔,导致许多柜台人员对商业票据业务根本不了解,也无法去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在这样的状况下,要想发展商业票据,难度可想而知。

      (二)风险防范很难做到周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鉴别方式还比较落后,假票、克隆票据等情况的出现,通过书面查询很难确认。此外,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企业承兑仅按票面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却还要支付企业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的保证金利息,而到期如出票企业无资金或拒绝付款,银行却必须无条件支付款项。风险大,收益不高,风险与收益不相对称。

      (三)企业间商品交易的真实性也无法认定。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作为基层银行的业务员,认定交易真实性显然有很大难度。银行难以跟踪企业商品交易过程。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交易合同等为企业承兑,如果不法企业联手故意欺诈,虚构贸易背景,银行根本无法识别,而银行一旦承兑,就负有到期无条件先行垫付资金的义务。

      (四)是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把商业汇票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办理贴现过于依赖中央银行再贴现,看是能否获得人民银行再贴现来决定商业汇票的贴现,致使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依赖于再贴现的规模。当有票源时,首先确定有可能再贴现,才给予办理贴现,这样,必然把一些票据拒之门外,或是干脆就对商业承兑汇票一律不贴现。

      二、对影响票据业务发展政策面的情况分析

      一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不需缴纳准备金为商业银行做大规模提供了便利。按照现有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不需要向央行缴纳存款准备金,这样商业银行就不受约束,尽可能地做大承兑和贴现规模。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票据业务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我国现有的票据法律和法规都要求应严格遵循真实贸易背景,并相应设定办理票据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审查力度比较薄弱,承兑时看重保证金,贴现时重视票据的真伪,有相当一部分票据业务不具有贸易真实性。在商业银行空转对倒票据的操作中,很多银行甚至直接纵容、协助企业做假,使票据业务完全脱离实体经济。

      三是票据业务制定研究欠细化。现行的票据业务主要适用于县域以上的经济载体使用,但随着我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新定位,县域(含以下)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会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这样,作为渴求发展的乡镇(级)经济实体也必须会对票据业务有着独特的需求。但现行的票据有些规定就不适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

      三、发展思路及建议

      为适应金融市场市场竞争的形势,提高县域农业银行市场竞争力,对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放开,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发展的积极性。同时,为解决县域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个性特点,重在对支持与“三农”县域农业银行的宗旨相匹配,因此,出台一些贴近“三农”特点的票据业务及一些优惠政策来鼓支持“三农”,进而能更好的服务“三农”实现“银农”双盈的优势政策,达到激励县域农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商业票据业务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推广使用商业票据重要性的认识。商业汇票是调整资产结构、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又是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它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县域农业银行各级经营机构应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商业票据业务,促使企业积极应用商业票据融资;基层员工应正确认识票据的作用,抛弃“怕”的思想负担,提高发展商业票据业务的积极性;企业有关人员应知道办理票据的有关事宜,让企业善于运用票据,加快资金周转,创造社会财富。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农业银行员工综合素质。一要强化业务素质,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让农业银行每一个基层柜台人员懂得如何办理有关商业票据业务出票、承兑、背书、保证、付款及追索等每一个环节,努力适应票据业务发展的要求;二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银行把关的同时,也善于为企业着想,加速资金的周转;三要在人员管理上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重,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提高商业汇票的防伪、防诈的科技含量。以机器鉴别票据真伪代替肉眼判断,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设立支付密码,严格密码管理。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要求,只要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管是否大型、中型企业,尽力予以贴现。对商业承兑汇票,查清票据真实、出票人有良好的资信及持票人与前手有真实合法商品交易,就可贴现,不可一律将其拒之于门外,大力支持企业票据融资。

      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尽力构筑信用社会。当前,逃废债务、伪票据时有发生,商业信用可信度极低,以至于商业承兑汇票无人敢接受。经济利益驱动,使得仅靠道德的约束远远不足。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登记、咨询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执行体系,对企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对票据融资行为而言,通过资信系统查询,企业能够主动地规避与信用差的单位发生业务关系;同时也敦促自己,规范操作,不被列入无信用单位或个人的黑名单内;对失信企业,承兑人和贴现人应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五是加强监控,关注行业风险。当前国家出台各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势必影响某些过热行业、企业,而票据业务如果集中在这些行业,一旦行业风险出现将转嫁到银行头上,必将造成银行资金损失,行业风险已经凸显,应尽量压缩风险行业汇票规模,避免出现行业风险转嫁现象。

      六是积极建议央行牵头建立票据网络信息系统。该系统的建立为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构筑一个有效的平台,监督贴现利率执行情况、票据交易情况,公布开假承兑的银行、企业名单。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可以多方面汇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加快票据业务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增强目前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功能,为票据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

      七是在产品开发方面加快进程,真正开发出具有县域农业银行特色和竞争力的产品,同时提高与同业的响应速度,不断改进整合与同业同质的产品功能和内部制度障碍,打造出农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