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提前还款 货比三家选银行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8 9:41: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qazwsxzq0001)
  • 关于银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问题,目前在司法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是违约金是否可以收,有些消费者认为提前还贷等于帮助银行提前回笼资金,对银行并无坏处,却还要收取违约金,实在有“霸王条款”嫌疑。银行方面却认为,银行就是通过经营存贷款业务获得利差收益维生的,贷款人提前还贷很容易打乱银行方面的资金安排,临时增加了他们的贷款压力,也减少了他们的预期利润率,而这是由于贷款人单方面违约造成的,因此贷款人理应为此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对于这个问题,法院方面一般是倾向支持,作为一种商业行为,银行要求贷款人为其自身的违约行为对银行造成的潜在损失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并非不合情理。

    其次,就算违约金可以收取,但如何收,收多少也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银行只是在合同中规定提前还款要收取违约金,却只是较笼统地划定了一个区间,而没有写明具体的比例,像傅小明的案子,银行的行为就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有些则写明了具体的征收比例,像夏眉的案子,银行的行为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尽管如此,违约金征收比例是否合理还是个问题。

    为了避免银行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出面规范提前还贷违约金征收行为,尤其是设定违约金比例的上限。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能在贷款前货比三家,不但要看哪家银行开出的利率更优惠,还要尽量选择没有违约金或者违约金收取比例较低的银行。尤其当你预计到未来几年内可能会有一笔比较大额的收入,或者手上现有的流动资金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用于提前还款时,就更应该小心选择贷款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