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私募基金之路可分两步走
随着市场投资者队伍的扩大,证券基金的资金量在市场已不占主导地位,许多私募基金利用资金优势,使许多企业的"成长性"突现,其投资收益水平大大高于证券投资基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市场中大盘涨了很多,而大多数的中小散户赚了指数不赚钱,理性投资更难以体现。
毫无疑问,私募基金必须走规范发展之路,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构架下制定基金法,是对现有法律条款有所突破。我们认为,私募基金一旦合规化,在市场中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应该引导其发展;同时,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治理在加速进行,股票期权、独立董事的实施办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而推动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创业板等在积极筹备中,这些必然要求重新修改《公司法》,所以基金法应不受现有法律条款的束缚,而着重以有效规范基金行为为目标,大胆制定相关法则,推动基金业的快速发展。
不过,考虑到目前市场情况,封闭式基金规模小,而开放式基金刚开始试点,必须对基金的发起人、基金管理者的市场准入、投资者的要求及相关设立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范,以防范市场风险。因此,对私募基金要本着大发展的原则,可以考虑分两步走,对有关法律条款可适当放宽,而对试行办法细则则应从严规范,从而解决长远与现实、规范与发展的矛盾。
彭砚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