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严格限制资格
切实控制风险
由于私募基金的非公开性,因而对投资者来说,其投资风险相应较大。对于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严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资格;二是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范围;三是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一)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范围
在美国,对于对冲基金的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如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2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同时,对于私募基金的参与人数,各国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投资者才更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更有积极性去进行自我保护,所以应当提高每个投资人的最低投资额,并对投资者所应具备的素质提出具体的要求,包括其风险认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国外,虽然私募基金不用备案,但也有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对冲基金类,不用对社会公开信息与投资组合,但每月必须对美国证券管理机构披露信息,接受其监管。应该认识到,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该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则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每月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
,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三)严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资格
在我国,现在私募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最具资格的是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我认为,作为私募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起码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至少其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净资本2亿以上,同时要根据其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的大小来核定其募集基金的最高限额;2、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型从业人员,根据基金规模的大小,至少要有5-15人;3、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连续盈利,平均盈利率5%以上;5、要有良好的信誉,至少近三年以来没有任何违规经营,没有受过任何处罚。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认为证券公司、大型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试点阶段私募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的最佳候选人。
从世界范围来看,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基金管理业务是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和利润来源。从目前美林证券、高盛证券的利润构成看,购并、证券融资以及基金管理是境外券商三大竞争强项,三项业务创造的利润占其利润总额一半以上。如果我们不开展和加强这方面的业务,我们将很难应付加入WTO之后来自国外证券机构的竞争。
胡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