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现有成员142个,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的迈克尔·肯尼思·穆尔。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WTO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和作为一个论坛之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WTO协议的范围包括从农业到纺织品与服装,从服务业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等多项内容。
在关贸总协定临时实施的过程中,无论是各缔约方政府,还是学术界都一直非常关心成立国际贸易组织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构想。 鉴于关贸总协定的一些局限性,各缔约方普遍认为有必要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经贸组织来协调、监督、执行乌拉圭回合的成果。1990年初,欧共体轮职主席国意大利提出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倡议。7月9日,欧共体把这一倡议以12个成员国的名义向乌拉圭回合谈判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同年4月加拿大也非正式地提出过建立一个体制机构。瑞士与美国也分别于1990年5月17日和10月18日,分别向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过提案。这些设想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未来国际贸易组织机构的职责及性质。欧共体的设想是经过欧共体委员会法律部,在深入研究和召开一系列工作会议后提出的,其内容和目的有:把关贸总协定改造成为一个更加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确保发达国家在三个新议题方面的利益,使更多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接受东京回合守则和协议、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扩大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要求建立一个权利与义务综合平衡的机构。瑞士向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提议:既要加强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组织机构的职责,又要加强关贸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之间的合作。美国建议设立职能广泛的关贸总协定管理委员会以提高关贸总协定的整体效率与决策水平。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努力加强多边贸易领域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有效地实现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目标的组成部分。 经过磋商,1990年12月,在乌拉圭回合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上,贸易谈判委员会提议起草一个组织性协议。为此,“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成为1992年12月的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草案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经过两年多的修改和各谈判方的讨价还价后,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前,各方原则上形成了“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在美国代表的提议下,决定将“多边贸易组织”易名为“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胜利结束。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上,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项议题的协议均获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无保留例外)加以接受。经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根据其中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成立,1995年,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共存一年后,担当起全球经济贸易组织的角色,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序言部分,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4、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具体包括: 1、组织实施世贸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并对所辖的不属于“一揽子”协议项下的诸边贸易协议如《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2、为成员提供处理各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为世贸组织发动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 3、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负责管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协议。 4、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审评。 5、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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