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的销售

万乘投资总经理 郭学军

    开放式基金的特点是投资者可按其报价购进和赎回基金单位,因此基金销售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基金的销售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通过邮寄、电话或在自己的零售点直接向投资者出售,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现有网点组织销售。基金的销售基本上可分为如下两种。
    代理销售:
    大多数基金都有一个附属的销售商,负责向全国销售。该承销商拥有独家销售权,利用不同的渠道销售基金单位。一般说,承销商是通过多家证券公司及其经纪人分销基金单位的。这些经纪人直接与公众进行交易。除了传统的经纪人、交易商公司外,越来越多的银行参与到基金零售业中来。香港就有四成的基金是通过银行销售的。在分销网络中,承销商实际扮演着批发商的角色。承销商并不直接向公众出售基金单位,而是与下级分销单位签订协定,由下级分销单位通过本公司的销售网络卖给个人投资者。为了支持地方上的销售点,承销商通常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将自己的销售人员作为代表分派到各个区域。
    直接销售:
    投资者可通过邮寄、电话、银行电汇到基金组织开设的办事处等途径直接购买。不过,出于技术上的原因,这些直接销售的基金一般也有承销人,即该基金组织的销售机构,该基金单位的销售必须通过它的手。
    关于收费基金说明书中列明其销售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项:首次认购费:这笔费用根据基金的类别而有所不同,上限一般为8.5%。通常这笔基本费用根据购买量而定。一些基金对基金红利的再投资也要收取该费用。目前大多数基金家族收取的数额都低于上限。
    营销费用:一些基金用基金资产的一小部分来抵偿营销费用。


2000年11月24日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