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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通知 土地出让金禁擅自减免

www.wineast.com (2009-12-18 9:26:51)

  土地出让金禁擅自减免

    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土地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本报讯 (记者鲍颖)为避免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流失,财政部等5部门日前下发通知,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擅自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

   通知称,目前个别地区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土地出让收支未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缴的土地出让金在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滞留时间过长,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地方国库;拖欠土地出让金,有的地区未能做到应收尽收;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还有的地区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要遏制以上情况,最简单的就是不给地方政府拍卖土地权利,不让他们接触土地出让金。他指出,所谓地方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都会以其他形式补偿给地方政府。而据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介绍,一些城市减免出让金主要是以招商引资为由,或者开发商给地方做一些贡献置换。

   通知还要求,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行为。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