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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再添创新利器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扩容

2012-6-2 6:58:05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今年5月初券商创新大会召开以来,券商融资类业务再次提速。

  5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三家第二批试点券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首日上线,业内预期

较大地引入个人客户参与该项业务也于近日放开。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昨日从国泰君安证券江苏路营业部了解到,该营业部已有一位个人投资者成为该项业务上线首日的交易客户,该客户目前正好有短期资金需求。据了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首日上线当天,国泰君安证券另有江苏、山东、广东等8名客户参与。

  所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

  2011年底,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三家券商作为首批试点券商开展该项业务。由于初期业务限于机构客户,客户账户资产500万元以上,在券商开户时间不少于6个月,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182天等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规模的增长。根据海通证券2011年年报,截至去年底,该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约定到期返售金额余额为3272.8万元。

  “允许向个人投资者发放,也意味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证券公司向综合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一步。”一家试点券商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可以通过灵活便捷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充足、便捷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中介的本质作用,并且有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分散经营风险,完善证券公司业务线,实现证券公司业务收入多元化。

  在昨日召开的国泰君安中期投资策略会上,国泰君安证券非银行金融分析师梁静表示,目前,券商呈现由“股票公司”到“证券公司”,由无杠杆到低杠杆到高杠杆等趋势。创新的全面松绑,已从根本上改变行业的成长预期,并且从下半年,改革创新开始进入政策兑现的时间窗口期,创新驱动更为明确,超额收益机会依然。融资融券等业务杠杆化会呈现较大业绩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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