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筹备火热自贸区银行翘盼细则落地
随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30条”的发布,入驻上海自贸区的各家商业银行对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积极性高涨。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潘岳汉日前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从中国银行目前对自贸区的分账管理系统的内部设计和测试已全部完成,就待人民银行细则落地和验收,若能通过的话,将尽快开展。
“同时我们正在加紧准备,争取尽快按照人民银行安排,尽快推出大额可转让存单 。”潘岳汉表示,目前来说,对此的主要障碍不存在了,关键是合理方案的设计以及按什么样方式和价格推出,经人民银行审批后实施,目前人民银行也在积极推进。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各家银行已经向央行上报了在自贸区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方案,并且该项业务最快将于本周内启动。
同时媒体报道称,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面向的不仅是银行间市场,还会直接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而企业和个人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的前提是企业或个人先开通自贸区标识账户,通过FTA或FTN账户购买。
潘岳汉也指出,大额可转让存单也是银行平衡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当下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核心问题是具体发行对象和范围,究竟是对FTA账户还是对FTN账户开放,亦或是对境外客户的开放,这些还需依据人民银行具体细则出台而定。他认为,从目前来看,发行人应该至少会包括在自贸区开户的企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自贸区内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必须以分账系统验收完毕作为前提?一位自贸区分行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在理论上而言,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他表示,大额可转让存单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在账务管理上是单独管理的。“这就如同一个项目的封闭式管理,而不是一个跨越企业、收付结算维度都很广泛的产品。”
那么,从这个角度而言,则不需要专门在自由贸易账户下进行处理,但是在资金归集方面,则需要一个专有账户处理。“至于是放在自由贸易账户,还是在自由贸易区普通账户下处理,效果其实一致,因为都是在自贸区里了,分账核算系统其实也对各类账户预留了空间。”
他表示,每家银行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之时,都会与央行进行沟通,以确定应该放在什么账户系统之下。但在理论上而言,这是一个封闭的项目,不适用于普遍性规则。不过,他认为,可能出于某些目的,央行会要求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放在自贸区账户系统里。
在发行主体方面,上述自贸区银行人士认为,目前央行并没有就区内商业银行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主体予以最终的确定。“到底是以总行的名义发行,还是以自贸区分行的名义发行,还不明确。”
不过,由于自贸区分行在业务规模很小、缺乏单独的资本金、评级等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薄弱,不利于发行效果,因而以商业银行总行的名义发行为宜。“其实,从理论上而言,发行主体与信用支持主体可以分离。”该人士称,总行可作为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最后兜底人和信用支持主体,而发行主体则由自贸区分行来承担。
他表示,在目前来说,上述问题都没有最终的定论,而这也是自贸区银行业务可以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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