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立董事谁来聘?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6-2-10 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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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一些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就谁来聘请独立董事问题又发生了争执。
      大股东说,中小股东懂什么,我大股东当然有权利聘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说,你大股东已经绝对控制了股东会,在董事会中也有了多数票,独立董事当然由我来聘。可以想象,发生了这种争执的上市公司,一定是上市公司的执行层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自主和独立意思,想摆脱大股东的控制。
      与大股东完全操控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等等情况相比,这应该说是个好事。但是,在有些公司可能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独立董事制度成为上市公司执行层建立“中小股东名义下的内部人控制”的工具。在中国当前这种中小股东法律保护体系刚刚开始起步的情况下,“中小股东名义下的内部人控制”与“大股东名义下的内部人控制”相比,未必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正如一位下控几家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老总发出的肺腑之言:“中小股东,你在哪里?”他认为当前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速度过快,企业跟不上,也导致大股东的一些“好心行为”无法实现。大股东的“好心行为”可以理解,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目标就是不让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也不需要大股东为保配股权利等等而伪装的好心行为。
      股票市场是一种评价机制,会计报表为股票市场评价上市公司提供信息,但不是股票市场评价上市公司的唯一根据。如果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评价企业,我们可能就不需要股票市场了。导致上市公司“保壳行为”的,又是配股政策和新股发行政策等等,真是说不清,理还乱。
      面对入世之后国际企业大举进军中国的紧迫形势,中国企业如何迅速作大,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是靠那些现在形式上资产规模很大、但内部制度建设水平很低的所谓控股集团,还是靠那些形式上已经具备了现代企业制度装备、但运作水平还很低、资产规模也很小的上市公司?
      长期来看,大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那套复杂的规则和运作体系,只有大企业才能玩得起,维持生存性的小企业没必要上市。只有特别有前景的企业,才需要通过上市筹资,把未来的收益贴现到今天来作先期投入。
      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搞好上市公司的制度建设,应该是个磨刀不误砍柴工的事。在法制化的建设过程中,有时形式正义要大于实质正义。上市公司的大小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和经理人之间,总是要有些矛盾和冲突,矛盾和冲突不可怕,关键是要尽可能地建立起解决矛盾和冲突的程序。
      独立董事、甚至全体董事的提名,都应该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权力,上市公司董事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股东、董事都有向提名委员会推荐新董事候选人的权力,提名委员会负责初选、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最后决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人选。建立了这样的程序之后,所有各方就都按此程序办事。
      当然大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达到其很多目的,但是你既然是在运作上市公司,就要遵守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按规则玩你的游戏。即使感觉像是带着镣铐跳舞,也得带着这个镣铐,嫌麻烦、感觉得不偿失,你就选择回购和下市,或者转让股份。
      建立董事选聘标准和董事选聘程序、董事绩效考评标准和绩效考评程序,写进公司章程,或者章程细则,或者是一个公开的董事会治理原则,遵照执行,应该能够减少或者化解“谁来聘请独立董事”之类的争执。这些公司治理运作中的具体事情,应该是公司自己解决的事情,不要指望主管部门来个明文规定。股权结构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的上市公司,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具体尺度应该有所不同,否则要你们这些股东、股东代表、董事、董秘和经理人干什么?如果基本规则和原则都不懂,那么请聘用个公司治理顾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