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证券法修订草案已全面修订,提请审议工作正在进行,拟4月初审,顺利的话今年可以出
证券法修订主要解决推进注册制改革等五大问题
尹中卿表示,现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修改主要是解决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五大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比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二是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证券加以所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因为现行的证券法主要是规范证券交易所,我们有两家证券交易所,现在增加了三种,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及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的交易场所,把这三种场所都纳入到证券法的监控范围内,完善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完善了投资者的保护制度。草案专设了一章投资者保护,强化了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散户的保护。比如建立了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
四是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现行的证券法主要是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修订草案完善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扩大了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证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证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
最后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草案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的上市的审批,调整了证券发行强制承销的规定,修改了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规定,优化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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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注册制待证券法修毕即可实施
证监会主席肖钢昨日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基本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但推出时间还未最后确定,将在证券法修改完毕后实施。
针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前新股供给情况,肖钢表示,今年仍将基本按月均衡发行,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新股供给的多少根据发审委审核进度确定,不会人为确定具体家数。他提到,今年审核力量、市场情况都具备适当增加新股供给的条件,从总体情况看,新股发行规模将超过去年。
肖钢提到,在审企业是否审完与是否推行注册制改革没有直接联系。目前600余家排队企业,在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时未审完的,还将继续排队。
肖钢同时透露,允许尚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也是此次《证券法》修订讨论的问题之一,“按照即将递交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企业发行上市取消了盈利门槛限制。”他特别强调,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绝不等于垃圾股上市,也绝不等于越亏损越上市。
在谈及深港通试点准备情况时,肖钢表示,目前深港通各项准备正在积极推进,准备工作涉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深交所、港交所、两地登记结算机构等各个方面。
他表示,一旦条件成熟,中国证监会将和香港证监会联合审批并发出公告,上半年深港通有望正式获批,但由于深港通试点牵扯到两地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完成技术系统的准备和测试,所以联合公告发出后,两个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会做一些技术方面的准备,但这一准备期可能相对较短,预计深港通今年下半年可正式开启交易。
肖钢还提到原油期货的相关配套准备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将正式启动交易,目前证监会层面拟定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待修改完毕向国务院报批以后就正式对外发布。
此外,肖钢还表示,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方案仍在制定当中,争取今年内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募类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也在研究制定中,计划今年推出公募类股权众筹试点。(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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