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有没有合格的人民币LP投资人?
对这个问题,在投资界经常会得到迥然不同的答案。有些人认为中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比较有投资能力的人民币LP,有些人则认为中国根本没有合格的LP投资人。
那么,究竟是一群怎样的人群在投资中国的人民币PE?他们的投资诉求、投资心路和困扰、所遇到的问题会是怎样?他们接下来几年对PE投资的态度和顾虑又是怎样的?
他们是拥有财富地位、挥斥GP投资人的富人帮,还是投资互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是理性稳定成熟的投资心态,还是“求暴富”?他们投资PE究竟赚到钱了,还是亏钱了?他们是否还会继续投资PE?谁还会继续投资PE?
以2006年《合伙企业法》修改为标志,中国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得到法定认可之后,人民币PE基金开始快速通过有限合伙制的方式发展起来,由是,人民币PE的历史上,开始出现了GP-LP为主导的发展阶段。
过去6年中,一批“先富起来”的个人/家族阶层,成为了中国人民币LP的“先遣军”,随后,更多的公司和企业开始以LP投资人的身份进入PE行业;他们成为过去几年中人民币PE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享受到了不错的投资回报,但也经历或面临许多投资陷阱和困境。
最近两年,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商业银行等以各种方式参与PE投资,中国LP群体总量在壮大,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尤其在PE行业处于洗牌阶段。
《LP白皮书》:LP们表达诉求的窗口
2012年,历时近三个月,《21世纪经济报道》PE/VC研究院发布《2012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白皮书》(以下简称“《LP白皮书》”)。这是继2011年12月的《2011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白皮书》之后,21世纪PE/VC研究院第二次LP调研结果发布。
事实上,一到年底,PE/VC行业的各种榜单和数据报告纷纷出炉,然而在历年的研究中,对LP(即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实际投资人)PE/VC基金的出资人的数据和报告却少之又少。其中原因,一方面是LP对信息保密性要求较高,另一方面则是国内LP人群多为富有个人,全面接触的难度较大。
LP,英文名为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人,其相对于GP(GeneralPartner,一般合伙人)而言,是存在于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态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在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修改后,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采用有限合伙这一组织形式之后,有限合伙制的人民币PE/VC基金成为市场主流形式。但同时,公司制的PE/VC机构也依然存在。本报告调研的私募股权投资人,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LP,也包括公司制中的一般出资股东,在此简称为“《LP白皮书》”,是为了表达之便利。
2011年,《21世纪经济报道》曾经联合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出了《2011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白皮书》。在2011年的私募股权LP投资人报告中,其调研重点是高净值个人,对包括600多个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并回收了200份有效问卷与深度访谈的定性分析。该白皮书受到了业界各方的关注,也收到了各方的许多建议。
2012年的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和机构成为中国LP市场的主力军,个人主体在中国的LP市场上的总体投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是,在2012年的调研中,对机构LP和高净值个人/企业LP投资人双管齐下,以便更为完整地覆盖中国整体的LP市场范围。本次调研的机构LP所管理的可投于PE市场的资金规模约八千亿人民币,调研的企业、家族及个人LP可用于投资PE市场的资产总计可以达到约一千亿人民币;
本报告除了各种常规问题之外,特别强调私募股权LP投资人群体对当下他们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满意度以及面临的各种定性问题的收集,并专门进行讨论。调研方希望,通过对这些LP投资人关注问题的解读,更好地推动LP投资人权益的保障,以及中国LP群体的成熟和中国PE/VC行业的良性发展。
2012年《2012年度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白皮书》包括:2012年VC/PE行业及中国资本市场走势;中国境内的LP市场概况;本次LP问卷调查发现;中国LP市场格局变化;中国LP市场趋势预测;LP满意度分析、LP建议以及PE竞争力分析立体模型等六大部分。
LP观点:2013如何更好地获利
随着中国LP投资实践的深入,特别是各种利益冲突事件的出现,2013年的中国LP市场将注定不会太平静。从已有的问卷调查情况来看,2013年LP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需要重点关注的话题:
2013年LP市场变化趋势一:LP-GP法律条款将面临更多变化和调整。
2013年,就基金的法律协议条款将可能引发一些争论和讨论。基金的法律协议条款往往由GP向LP提供统一格式的法律框架,包括有限合伙人协议、投资管理协议、资金托管协议等。在法律条款设置方面,基金法律协议具有格式合同的特征,且VC/PE行业的特殊性导致这类协议具有更多的专业属性。
管理费往往是阻碍利益一致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而超额收益分配的设置和GP相当比例的出资,则往往更能对利益一致产生积极的影响,LP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争取更好的综合条件设置以更好地达到利益一致的目的。如作为争取GP减免前端管理费的谈判条件,可以在GP超额收益分成方面进行灵活处理,根据不同的回报率情况设置更好的收益分配机制。
另外,要求GP尽可能高地出资,特别是管理人个人出资,往往是通过风险一致而实现利益一致的有效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可要求基金“关键人物”必须出资,作为相关“关键人物”条款的配合规定之一。
在国外成熟的私募股权基金行业,LP往往不能直接介入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但是,这并不妨碍LP对其权利进行全面的保护。
2013年LP市场趋势变化二:LP将更深度参与PE基金的投后管理和风控体系。
投后管理中的投资人内部管理过程包括了多层次的投资组合分析、直投与跟投、投资组合再调整、退出管理、投资人权利保障、紧急预案和处置等内容。通过和前端的定量数据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投资人的内部管理过程与整体资产配置流程成为一个整体。
2013年LP市场趋势变化三:PE二级市场交易将更为活跃。
PE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PrivateEquitySecondaryMarket)将在2013年高频率突起;基金二级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今年的市场热点,但目前国内的二级交易,尚处在非常初级的状态。它出现的主要诱因是:过去几年内投资PE的某些LP资金链条出现问题,需要转移部分份额,其中也不乏LP对基金投资的项目信心不足,希望顺势转让其出资份额,进行一定程度的“止损”。
目前,这些基金份额的转让,并无专业和统一的标准来对评定基金的公允价值。相较海外二级份额交易经常被某些大型机构投资人用作优化自身投资组合的主动管理手段,目前国内的二级份额市场无疑还处在粗放与随机交易的状态。